2014-12-04

对外交流中心成功承办“第12期香港法律界人士北京大学内地商事法律制度研修班”

12月3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对外交流中心承办的“第12期香港法律界人士北京大学内地商事法律制度研修班”在英杰交流中心圆满落下帷幕。本次研修活动历时6天,吸引了来自香港各大律师行及律师事务所的24位律师及合伙人的热情参与,为促进香港法律界人士了解内地法律制度、增进两地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班仪式于11月29日上午在英杰交流中心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中联办法律部刘新魁部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奚俊坚副司长、对外交流中心李榕主任出席了本次开班仪式。李榕主任向刘部长、奚司长以及全体学员致以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北京大学的历史与发展情况。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刘新魁部长表示,内地与香港的交流合作不断向越深越广的方向推进,两地需加深相互了解和认识,希望在场的学员能通过研修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并对本次研修课程及参访活动表达了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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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刘新魁部长致辞

在12月3日举行的结业仪式上,学员代表郑炎潘先生和李倩薇女士,分别对本次研修班进行了总结发言。他们全面细致地从课程安排、参观访问、互动交流等多方面做了汇报,总结了对研修班的感受和建议,认为本次研修班的收获“超出预期”,让他们“喜出望外”,并感谢对外交流中心精心周到的组织安排。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刘春华副部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奚俊坚副司长、对外交流中心李榕主任均对本次研修班成功举办、对各位学员顺利完成本次研修活动表示了祝贺,并表示希望来自香港的学员们和各界人士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中国梦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学员们能为两地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搭建桥梁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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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榕主任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香港法律界人士赴北京大学研修内地法律制度的活动至今已开展了12期,对外交流中心对于该研修项目一直非常重视,根据历年学员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提升,在课程设置上精益求精,使研修期间的课程学习更具针对性,得到了学员们的充分肯定。本次研修班,学员们参访了商务部、证监会以及内地知名律所,并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高级法官在课堂上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另外,本次课程内容方面还涉及关于国家宏观经济、国家国防外交的热点问题及中国孙子兵法与现代企业管理,力求增进香港法律界学员们对内地的多方面认识。另外,在学员研修期间的餐饮、住宿、交通等生活细节方面,交流中心提供了细致的安排,为研修期间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多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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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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